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党建动态/党风廉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2.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 霍山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共产党员网 浏览次数:21853 [ ]

 

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

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霍山县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皖ICP备17012775号-1 信息部电话:0564-5022695 技术部电话:0564-5022695 E-mail:hsdjzx@163.com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