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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双向挂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3 作者: 霍山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霍山先锋网 浏览次数:23937 [ ]

各乡镇党委,经济开发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干部培养锻炼力度,为霍山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按照《关于实施“五苗”行动计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霍山县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就全县范围干部交流挂职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眼于加强新时代优秀干部人才培养,以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组织选派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切实提高我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挂职干部数量根据各乡镇各单位需求,由县委组织部综合分析研判确定。

二、人选条件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要求选派干部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重点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经历较为单一,缺少乡镇或机关工作经历,需要多岗位一线历练的优秀干部,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县直机关单位干部到乡镇挂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从乡镇到县直机关挂职的干部,原则上应当在所在乡镇工作满两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选派:

(1)以照顾家庭等非工作原因要求参加挂职工作的;

(2)不服从挂职岗位安排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选派的。

三、选派程序

1.提出挂职岗位(2022年8月15日至19日)。乡镇和县直单位提出挂职需求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进行充分研判后综合确定挂职锻炼挂职单位及挂任职务(岗位)。

2.发布挂职公告(2022年8月22日)。对挂职单位和挂职的岗位,以及挂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明确。

3.个人申请和组织直选(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有挂职意向的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及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直接选调。

4.组织开展比选。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谈比选等方式确定挂职初步人选。

5.组织研究确定。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个人意愿和培养需要,结合岗位匹配度,确定最终挂职人员名单和具体选派方向。

6.集中送任到岗。县委组织部组织挂职干部、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召开集中送任会,送挂职干部到任。

四、挂职人员的管理

1.县直部门与乡镇干部双向交流挂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挂职期间日常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

2.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只转组织关系,行政、工资关系不变,在派出单位所担任的职务一般不免,工作福利待遇不变,职务晋升与本单位同级干部同等对待。

3.挂职期满后,接收单位要根据挂职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负责地做出书面鉴定交县委组织部,并放入个人档案。

4.县委组织部将加大对挂职干部的跟踪管理,对在挂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挂职干部,重点培养关注。对挂职期间不服从安排、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挂职干部实行及时召回制度。

5.挂职期满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对岗位匹配度高,符合调动条件的优秀挂职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挂改任”。鼓励县直单位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对群众公认度高、工作成效明显的挂职干部优先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调入乡镇晋升职级。

五、相关事宜

1.干部挂职突出党的建设、疫情防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综合部门,一般性工作原则上不安排挂职。

2.挂职锻炼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1年。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挂职时间的,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充分协商,并书面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宣传发动,真正把能力素质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确保挂职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翁蓉蓉,0564-5033424(县行政中心10楼1001室);邮箱:gbk5033424@163.com。

附件:1.单位挂职岗位需求表

   2.双向挂职锻炼报名表

 

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霍山县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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