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进一步激励基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营造比学赶超的深厚氛围,根据省、市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等情况,现将我县拟推荐申报的全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1名(村集体经济组织)、先进个人2名(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1名)表彰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1名):
霍山县但家庙镇花石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先进个人(2名):
孙胜,男,霍山县与儿街镇山王河村党总支书记、霍山县与儿街镇山王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金红,女,霍山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当面或采取电话、邮件等形式向霍山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地址:霍山县政务大楼10楼1019室;联系电话:0564-5037240,电子邮箱:zuzhike2@163.com)。
霍山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